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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退休基金政府絕對會妥善保管


  1.  對於主權基金,行政院長陳冲已明確表示,全世界對於主權基金的性質都有不同定義,但行政院本身並無此討論,包括行政院新成立的政府基金效益提升小組,也並未把主權基金納入討論議題。況且,主權基金並非洪水猛獸,新加坡的淡馬錫就是最好的例證。
  2. 對於F-譜瑞可能涉及不法情事,四大基金等主管機關已著手調查委外過程與操作是否涉及違失。同時,若確認代操基金有買到F-譜瑞,並若涉舞弊違失,勞委會也表示將比照盈正案索賠,根本沒有所謂的勞退又虧損億元之說。
  3. 嚴格說來,政府基金委外代操的遴選標選非常嚴格,同時,對於投資標的、資金買賣配置、以及投資報酬率也都有一定的規範,絕對沒有放任不肖投信淘空台灣之可能。而且,基金或是股票的買賣,本來就存在一定的風險,盈虧都是有可能的。
  4. 不管是禁買小型股或F股,本來政府委外代操就有權商議代操基金的投資買賣標的。一般來說,成交量過小的股票本來就存在較高的流動風險,且也較容易淪為人為炒作的標的,因此,勞保及勞退基金對委外代操的投資標的做出限制,是立意良善之舉措,外界不需做出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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