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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7日 星期四

勞資雙方應跳脱「貸款」與「代位求償」之爭議(Ⅰ)


1.這不是「是非題」,而是公義,「抗爭者恆對」嗎?
  17年前,聯福、福昌、東菱等幾家紡織廠歇業,當時積欠員工薪資的部分事後經協商清償。但退休金及資遣費的部分勞資雙方一直無處理共識,由於年關將近政府給予這些勞工「抒困貸款」,共有1100多人申請,平均每人「貸款」40萬元,迄今,已有半數500多人還款。
  剩下還沒償還的,他們說這不是「貸款」,是政府替工廠「墊償」,所以絕對不還;甚至,勞委會訂出「補助方案」要替他們解決問題,他們一樣不同意,堅持官方撤告,於是發生日前台北車站的臥軌事件。
2.設若政府替未清償「貸款」者還錢,那麼已還款的勞工是否要告執政者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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