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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7日 星期四

勞資雙方應跳脱「貸款」與「代位求償」之爭議(Ⅱ)


1.17年前因勞動法令不完備,對勞工保護不足,聯福製衣自救會選擇以激烈的臥軌行動爭取血汗錢;當時政府在沒有法源依據下,從就業安定基金撥了一筆錢給勞工名為「紓困」。
2.當時大家白紙黑字也都簽字認帳,如今倘若有困難,應透過債務協商尋求救濟援助管道。
3.儘管勞委會前天決議以補貼的方式,依年齡和經濟能力狀況,給與這群勞工三、六或九成的貸款費用。但勞工堅稱,當年取得款項為「代位求償」所得,因此不用還。
4.事實上,雙方如果繼續陷在「貸款」和「代位求償」爭議的辯論中,將無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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