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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

民進黨有被定罪的陳水扁,更恥辱不是嗎?


1.什麼都沒有,只是有人提告,法院調查,就變成恥辱?那麼第一個被定罪的台灣民選總統不是更恥辱?
2.隨便找個人去法院告,案子就會成案。行政官員變成被告的事情太常見了。告一下就變十惡不赦的話,全台灣一堆人都死了,陳為廷早就有一堆案子在身上不是嗎?
3.如果未來司法判江宜樺等人無罪,陳為廷、黃國昌等人又要說司法不公。什麼鬼話都他們說就好了,反正只有合他們意的才叫做對。這種沒有是非的話,不值得「聽聽就好」,連「聽」都讓人覺得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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