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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1日 星期一

說謊卸責乃從政之大忌,各方應引以為戒


1.吳敦義已經卸任高雄市市長十六年了,當年核准管線鋪設,乃是按照正當程序,合理合法。
2.若綠營認為吳前市長當年有瀆職之嫌,歡迎提起告訴,由法律還清公道。
3.高雄市府向中央要求經費處理災情,應照行政程序辦理,非吳副總統能專斷之事。
4.陳其邁找出吳敦義當年核準中油埋管之公文,證明核准與監督管理的責任在高雄市府手上,陳菊必然知情,卻不惜說謊卸責,實不可取。
5.陸續出現的2011年和2012年與管線有關的公文,一再證實陳菊知情且參與其中。故陳菊已於8/7坦承認錯,政治人物應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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