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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5日 星期二

高雄氣爆,當務之急應是釐清事故原因,加強管線管理措施,確保民眾安全。

  1.  經濟部乃公部門,不可知法犯法,超出權限行事。此時應訴求的是建議立法院修改《石油管理法》,將丙烯管線納入管理。
  2. 現行財劃法確有爭議,造成中央和地方政府為了預算和補助爭吵不休。然而高雄氣爆事件與徵稅的關聯較小,當務之急應是釐清事故原因,加強管線管理措施,確保民眾安全。
  3. 吳敦義副總統在高雄市長任內批准管線鋪設是事實,但無過之有,因為本來這是現代都市發展的一環。若有違法之疑慮,自當全力配合檢調調查,但請媒體勿未審先定罪。
  4. 吳敦義自市長之位卸任後,高雄市歷經謝長廷、陳菊執政已16年,不可能不清楚管線鋪設規劃,否則如何核發建設開挖路權?
  5. 若依同樣邏輯,16年來竟然都沒有安排負責檢測的單位,兩任市長謝長廷與陳菊是否要負起最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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