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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6日 星期二

示範區規範不應違背自由化精神

  1. 現行國內產品並無規定必須標示原料來源國。示範區內若要求強制標示,將形成區內規定比現行規定更嚴格之情形,有違示範區自由化之核心精神。
  2. 未來可透過輔導與鼓勵示範區業者採取產品標示、產品品質控管等自主管理,建立產品品質控管之管理措施,亦有助於業者建立產品優質形象。
  3. 96年起政府已推動廢食用油回收,家戶、學校及機關團體所產出之廢食用油交由各縣市執行機關或合法清除業回收再利用。至於小吃店及夜市攤販等直接販售給回收業者,尚未納入廢棄物清理法管理,政府也將儘速召集地方環保機關研議納管。
  4. 9月11日起,自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輸入之其他食用油品,則採取逐批查驗措施,並要求檢附官方衛生證明文件,以確保我國民眾食品衛生安全。
  5. MIT 的原產地規定是國際規範,示範區 MIT 都是依國內現行規定辦理,沒有任何放寬。且檢驗檢疫標準也沒有放寬,配合我國產業技術、品管能力,不會使 MIT 品牌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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