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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亮票絕對違法,除非法院作出「判例」,檢應將本次選舉中所有亮票行為均予起訴!

  1. 以目前的法律來看,亮票侵害投票秘密,絕對是違法的行為。
  2. 秘密投票本來就是在保障人民投票享有自由不受干涉,被黨紀處罰、被影射買賣票,都屬於干涉,投票權人有義務不得亮票,以維護投票自由。至於怎麼抓賄選,是另一件事。不亮票就抓不到賄選嗎?那麼台灣民主發展至今,應該一件都抓不到吧?
  3. 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賣票就必須亮票合法,未來可能會被擴張到一般人民投票也要亮票,台灣人民的投票自由將會被綠色恐怖侵害。
  4. 民進黨發言人的話完全錯誤。為了保障自由,除非法院作出亮票合法的「判例」。否則檢察官必須將本次選舉中所有亮票行為均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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