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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能源費隨油徵收不宜再拖

汽車燃料使用費「隨油徵收」已經談了幾十年,都未見主管機關交通部有任何積極作為;「隨油徵收」制度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以及促進節能減碳更具有積極的意義。
而面對「隨油徵收」聲浪,交通部出以徵收「能源稅」方式施行的主張,希望開徵「能源稅」時將汽燃費一併納入,這只是抗拒改革的緩兵之計,基本上,汽燃費與「能源稅」稅目完全不同,毫不相關,前者是一項行之有年的既有規費,只要調整徵收方式就可符合公平賦稅精神,而後者則是連稅率、稅基都尚在研議中,開徵之日遙遙無期。提出這種主張,就是要讓「隨車徵收」不公不義政策持續推行,實在有違全民所託。
總而言之,汽燃費「隨油徵收」時機已經成熟,交通部應主動將《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三條的徵收方式修改為「隨油徵收」,而不是浪費立法資源,被動等待修法推動。,汽燃費「隨油徵收」才能夠達成「使用者付費」的公平正義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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