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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平議「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

1.馬總統可以到立法院發表國情報告,但應該要合乎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及規範,否則若違憲在先,任何後續政策都會帶來是否合憲的疑慮,這應當是朝野雙方應先考慮的重點。
2.倘若仍有立委執意要質詢馬總統的話,那請先詳閱中華民國憲法後。要知道,既然他們每會期所質詢的對象是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那他們何來的權力能質詢總統呢?
3.少數政客立委認為到立法院只是發表國情報告,等於是平白無故地給馬總統一個辯駁的機會。他們根本不想遵守憲法,反倒是想藉機讓馬總統出醜,才會執意希望馬總統接受立委質詢問答。
4.倘若在野黨立委的心態是如此,那中華民國憲政史上,總統首次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將成為憲政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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