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2年9月4日 星期二

蘇嘉全錯把馮京當馬涼!監察院根本無權彈劾立法委員!


1.蘇嘉全農舍問題之發生,其先後擔任屏東縣長、內政部長、農委會主委,依照憲法第97條第2項之規定(「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為監察權行使之對象。
2.依照大法官會議第14號解釋,立委、監委、國大代表、省縣議員,均非行使監察權之對象。趙麗雲與鍾紹和等人因其具立法委員身份,故不為監察院行使監察權之對象。
3.所謂監察院只彈劾蘇嘉全,不處理國民黨立委,是政治打手之說法,毫無立論根據。只不過是監察員依法無權處理之結果。
4.蘇嘉全與部分媒體錯把馮京當馬涼、張冠李戴的作法,顯示其對憲法之無知,全然以政治語言與動機出發。媒體刻意扭曲事實,為蘇嘉全擦脂抹粉,不僅專業性蕩然無存,恐更淪為政治人物打手! 而蘇全當任過兩屆立法委員,並歷經多項政府重要職位,法律素養不足,對違法之事也欠缺反省,更是令人遺憾。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