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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8日 星期二

駁斥陸委會浮編預算之指控


1.關於陸委會浮編5,300萬辦公室整修費之指控,根本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這次的組織改造牽連甚廣,除合併蒙藏委員會、增加蒙事處及藏事處外,也將秘書處調整為秘書室與資訊室。因此,相關處室的辦公室隔間與管線以及設備系統等,都需要重新規劃及調整。此外,由於必須維持正常辦公的情況下進行整修,加上範圍廣大無法一次全區裝修完成,故造成工期拉長使得預算執行較為費工費時。也因如此,才需編列較多的經費。
2.另外,就辦公室裝修經費的編列過程及執行而言,完全都依照規定標準進行,也秉持著撙節原則,根本沒有浮報、鋪張、浪費之情形。
3.100年度決算數與預算數有所落差是因為招標情況不甚理想,而非沒有實際需要。如果就此責難為執行率低落,那是否在變相鼓勵政府機關應該浮濫消耗預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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