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陸委會宣導相關政令有其正當性


1.「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除了落實減少投資限制,便捷兩岸雙方投資,亦確保對另一方投資人及其投資公正與公平之待遇,並提供充分保障與安全。
2.此外,投保協議也建立了多元的投資糾紛解決機制,我方亦爭取到對台商及所屬員工、眷屬,當其人身自由受限時,應依規定在24小時之內通知家屬,並透過已簽署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所建立起的通報機制進行通報。
3.陸委會製作電視短片,在於讓國人同胞瞭解,政府在簽署兩岸協議所爭取的權益,並呈現事實的一面,避免民眾遭不實輿論所誤導,有其正當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