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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4日 星期二

台電支出均依法辦理


 1.台電向民營電廠(IPP)購電部分,102年預算中購電量經估列雖較101年減少9億度,惟購電價格因102年預估之躉售物價指數、燃煤及天然氣成本均分別較101年上漲4.3%1.8%14%,亦即燃料價格上揚之影響,將大過減少購入電力部分,致102年度向民營電廠購電預算較101年度增加70億餘元。
2. 102年業務需要致營運部門預算員額較101年增編374名,以及現有人員晉升等成長因素,故預算增編約3.1億元,較去年增加不到1%
3.「福利費預算」係包括所有企業均應依政府法令分攤的員工全民健保、勞保、公保等保險費,及福利金等費用,已依經濟部油電經改小組決議調降,平均每年每人福利金約2.5萬元,為歷年來最低。
4. 有關「其他獎金」較去年增加7,810萬元,增幅達90%部分。惟各項獎金之編列,均依據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包括因年度預計虧損無法編列績效獎金預算,但依行政院規定,可將激勵員工創新研發等績效核發之獎金,以「其他獎金」編列於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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