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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錢林慧君的調查報告有爭議,應自行負責。媒體預設立場,應該譴責。


1.針對認為省政府在郭冠英的人事甄選案有嚴重瑕疵,監委錢林慧君所提的糾正案,根本沒有通過。而且在監察院內部討論時,就被發現糾正理由及調查內容有爭議。報告沒寫好,套句朱立倫的話,助理要打屁股,應自行負責。
2.對於沒有通過的案子,媒體卻大幅批評,給人一種監察院偏頗的立場,實在不可取。媒體根本已經預設立場,對於沒有達到立場的結果不能接受就試圖影響、干涉。這根本違反民主國家的基本立國精神及媒體的專業,這種媒體應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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