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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

金秘書長聽取簡報,合法合憲!


1.國安局發布新聞稿嚴正聲明表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國安局隸屬於國安會,另依據「國家安全局組織法」和「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安局對情報機關或視同情報機關,負有統合指導、協調、支援之責。
2. 國安局表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金溥聰在國安局統籌安排下,到國安情治業管機關聽取相關國安事務簡報,不僅合法合憲,亦為職責所在。
3.國安局表示,歷任國安會秘書長皆在國安局長陪同下,前往國安情治業管機關聽取相關國安事務簡報,金溥聰並非首開先例;聽取簡報目的,是希望瞭解國安局統合指導的相關業務,並非行政督導視察,也無破壞情治分立或濫權之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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