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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

賴清德向來對司法都不信任


1.賴清德向來對司法都抱著不信任的態度,甚至攻訐司法,以謀取政治利益。20133月,民進黨大老吳乃仁、洪奇昌因涉低價出售台糖土地遭判刑定讞,賴清德竟公開說,如果他兩人有任何不法,他願意用政治生命做擔保,退出政壇。顯見賴根本就藐視司法,視司法為無物!
2.此次台南市議會議長選舉,意外由國民黨人士當選,實係民進黨議員跑票、黨紀不彰所致,身為台南市民進黨最高從政黨員的賴清德亦難辭其咎。為了逃避責難,維護其「賴神」的政治光環,賴清德竟恥言「議會賄選未釐清前不進議會」,拒絕接受議會監督。此種狹司法對抗議會的作法,不但不是尊重司法,只是將司法視為其政治鬥爭的藉口,更是傲慢自大視民主政治於無物,此種行徑與法西斯、納粹又有何不同?
3.眼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剛上任,賴清德不思專心市政,卻又充當打朱急先鋒,不但抹黑朱主席干涉司法,又對國民黨中常會行之有年的從政黨員專題報告,胡亂批評一通。難道賴清德參加民進黨中常會,就不是混亂政府體制、違反行政倫理?
4.因此,對於賴清德的言論實不值一哂,套句陳水扁對某議員的批評,「賴清德的話能聽,X也都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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