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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

有弊案?請拿證據出來!


1.柯市長上台後,對於重大市政幾乎每日都有批評的言論,雖然成為媒體的焦點,但是令人感到錯亂的是,這似乎應該是議員民代的工作,柯市長不但「越俎代庖」,對於市政只會批評,卻又提不出具體興革措施,形同「怠乎職守」!
2.暫且不論,柯市長近來「抑商」的說法,是否會令業者怯步投入台北市建設標案,對於未來市政建設產生不良的負面影響。就以柯市長批評的企業及相關的建案,均經過招標、簽約等法定程序,如果其中確有弊端,柯市長既身為公務員,也應該依法向檢察機關告發、追究不法,才是身為市長的正道。而不是用批判式的政治言語攻訐他人,來隱藏自身處理市政能力不足的缺點!
3.依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有關大巨蛋標案,當時民進黨主政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三次撤銷臺北市政府「異議處理結果」,等於不同意大巨蛋流標、同意最優申請人台北巨蛋企業聯盟(遠雄集團)變更協力廠商,以致造成今天的局面。柯市長如果真的有心,是否也該查一查其中有無不可告人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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