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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2日 星期一

民進黨要人民用稅金支付高鐵破產的大窟窿,才是真正圖利財團


1.近年來,政府依法依約,在維護社會大眾權益原則下,以BOT精神儘量協助高鐵公司解決財務經營管理問題,讓高鐵繼續營運服務全民。
2.希望各界不分黨派,應本著「興利」重於「防弊」的態度來看高鐵,著重要求政府如何監督台灣高鐵公司讓高鐵順利營運下去,各項問題應回歸興建營運合約規定及法律層面來處理,方是正道。
3.依據葉匡時回應,這些是沒意義的指責,航發會非第一槍提告(經查,中技社第一個提告還息、航發會則是第一個提告索本),當年是立院交委員在野黨立委要求提告,但航發會在二○一三年二月已撤告。
4.倘使殷琪所言為真,當時真有高層要擋財改案,社會大眾幾乎一面倒地認為:當初高鐵承諾政府零出資後來又由扁政府底下的國營企業投資是一椿弊案,股東版的財改案當然需要審慎評估才能通過,否則難免給人圖利原始股東之議。
5.當時航發會若不提告,就會背上背信官司;提告是事屬必然。自由時報怎不披露連大陸工程自己都提告了?!倘若航發會提告不對,大陸工程為何跟進?
6.毛院長認為:高鐵的投資原始股東應虧損自負;原始股東之所以不同意此次財改方案,正是因為財改方案對財團不利,對人民有利,是以要求民進黨全力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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