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馬總統國務機要費使用並無不當

1.預算執行率高代表預算編列確實而無浮編問題。一般而言預算執行率亦被各界作為衡量政府施政成效之重要觀察指標。執行率過低反可能凸顯政府執行成效不彰。
2.國務機要費係用於「國家元首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職權,相關必要費用」,包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禮及其他相關費用等經費」。馬總統國務機要費使用之項目,均用之於公務,且未逾越法定使用範圍。若有違法,歡迎據實向特偵組檢舉。
3.若各界認為總統國務機要費偏高,應該由立法院審查總統府預算時予以刪減,方為正途。用執行率作為批評總統浪費,依據並無說服力。
4.特偵組調查扁家違法使用國務機要費案時發現:「阿扁的民進黨公職分擔金八萬多元是國務機要費付;陳致中、黃睿靚訂婚、結婚的大小開支,如喜餅、香菸、禮車、結婚當天紅包,也是國務機要費支出;連出動總統專機載扁家親友迎娶黃睿靚,所花費的五十萬元專機油錢,也是全民買單,並非當初對外所稱是由扁家花錢。」(壹週刊395期)
5.另阿扁國務機要費用於私人之用者包括:陳致中違規罰單 、趙建銘汽車保養及打蠟費、吳淑珍、陳幸妤洗髮費、趙翊廷滿月油飯費、陳幸妤聽演唱會門票費、陳幸妤台南來回機票費、陳致中結婚登記費、陳致中健保費、陳致中汽車燃料費、陳幸妤綜合所得稅等,私人支用共計1,912萬4078元。(壹週刊395期)
6.陳水扁及其家族違法使用國務機要費內容不堪入目,當時卻不見自由時報、大話新聞與民進黨批判,甚且強力捍衛,如此雙重標準,顯無公信力。也請其能維持專業立場,衡平報導。
7.根據總統府預算書顯示:94年度陳水扁執政時,國務機要費用共編列4800萬,當年執行率亦高達99.72%。95年度國務機要費編列3500萬,94.97%。98年度,馬政府國務機要費編列降低為3000萬,99年度增為3800萬金額,100年增為4000萬。馬政府編列國務機要費額度合理,甚且低於扁政府執政時期。且扁政府執行率亦高,由此觀之馬政府並無濫用預算問題。民進黨只用四成的說法根本是謊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