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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重大軍購一向為特別預算

1.針對民進黨立委批評國防預算並未達到馬總統承諾GDP的3%,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已回答得很清楚,F16及潛艦等重大軍購,國防部自2007年起即已編列相關預算,但由於美方尚在評估出售與否,所以導致過去每年編列的預算最後都繳回國庫,為避免無效預算、浪費國防資源,國防部乃自2012年起務實編列軍購預算,並將依實際作業需求及預算狀況,做務實的調整。
2.F16 C/D與潛艦之預算超過六七千億元,事實上若每年編列進我國防預算內,亦將嚴重排擠我國防上之其他需求。而未能執行的預算導致的無效預算,不但增加行政程序上的浪費,年年大筆之無效預算亦影響我國的政府之行政效能。
3.事實上,只要軍購案通過之後,隨時可以追加預算或是編特別預算,預算不會是問題。過去我政府向法國購買幻象戰機後,美國政府亦隨即允諾售我F16戰機,在當時預算不足的情形下,政府因此動用第二預備金以為臨時支應。
4.國防部明年度編列的國防預算已增加兩百億元,民進黨應關注的是預算內容,而不是在GDP的百分比上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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