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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1日 星期三

綠營人士不應以攻擊司法,攫取政治利益

針對邱義仁「安亞專案」貪污案一審獲判無罪,民進黨趁機混淆視聽批判馬政府透過檢調政治追殺,並宣稱目前許多個案宣判無罪,證實檢方有濫權追訴之嫌。但事實情形是:1.司法審判是認定犯事實與適用法律的繁複過程,在訴訟程序進行中,對於證據與法律見解的採擇,自會形成不同的意見,故審、檢及上下級審法院就同一案件見解分歧,並非鮮見。這也是「審檢分立」及「法院審級制度」運作下,可能形成的必然結果。況且「安亞專案」貪污案無罪判決僅一審法院所為,尚非最終確定之結果判決,實不宜妄加臆測批評。2.民進黨雖宣稱堅信民主法治價值,期盼司法獨立、公正審判,落實人權保障,但其卻常藉攻擊司法,誤導民眾,謀求政治上利益。對李慶安雙重國籍案無罪判決,即讚同檢察官起訴,批評法官無恥。在邱義仁「安亞專案」貪污案,則攻訐檢方濫權起訴,法院還其清白。對於同樣的司法制度,卻有完全相反的評斷,足見民進黨對司法的標準與態度,顯然罹患嚴重的「人格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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