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

勿將「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和「隨陸資來臺投資之人員移動」混為一談

部分人士意圖以我方在服貿協議中的承諾「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和「隨陸資來臺投資之人員移動」混為一談。事實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指的是被其他國家的跨國企業(例如美商、歐商和日商)雇用的大陸籍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和專家,我方的承諾內容係按照現行法規,也是為了履行WTO承諾,避免跨國企業因為內部調動人員不便而影響其來臺投資意願。這些承諾內容和「隨陸資來臺投資之人員移動」無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