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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電信業開放項目絕無國安之虞

  1. 依據現行規定,大陸來台人員均不得進入電信機房。所以就算機房外包,進入機房的工作人員不得也不會是陸資企業或中國大陸的技術人員,因此也無資訊外流之虞。
  2. 此次我方開放大陸業者投資我國的第二類電信業務項目,在兩岸服貿協議的文本都有清楚的載明,所以不是政府說不清楚,是有心人士故意視而不見。
  3. 對於開放的項目,我方都訂下嚴格的規範,除了必須是大陸或海外上市電信業者,還有其持股上限不得超過50%,不得與我國固網(第一類電信)業者合資經營,所投資業者也須通過國際認證的「ISO/IEC27001」及「ISO/IEC2701」等資安標準。同時政府也會密切注意市場發展、業者動態,如有異常現象,將對中國大陸投資業者進行調查,並依相關規定處理。在政府層層的嚴格把關之下,絕無國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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