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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

服貿符合民主程序,對台灣有利


1.服貿絕非黑箱作業,符合民主程序: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協商過程中,我方由各服務業主管機關透過辦理座談會或諮詢等方式徵詢業者意見,絕非黑箱作業。服貿協議簽署後,經濟部已在全國辦理多場綜合性論壇、產業座談會及說明會,說明服貿協議內容對各產業之利弊影響,釐清各界疑慮,及了解需要政府協助之處,簽署後也願意接受立法院嚴格審查及監督,完全符合民主程序。
2.沒有開放攸關國家安全的服務業:此次陸資來台開放項目僅涉及小部分第二類電信服務項目例如:網路加值服務、電話卡販售等等,但具有敏感性且會影響國家安全第一類電信則完全沒有開放,而陸資來台投資方面,政府備有事前審查事後管理機制,陸資來台從事服務需要事先申請取得許可,在審查時可以把關,不會致國家安全於不顧。
3.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提供中小企業一展身手的機會:大陸廣大市場正好提供國內有企圖心的中小企業一展身手的機會。事實上,目前幾家知名企業,都是藉由大陸的市場,讓這些企業可以從小規模逐漸發展壯大。例如85C、象王洗衣、都可茶飲(COCO)、麗嬰房、自然美等都是充分運用大陸市場,壯大台灣企業經營規模的實例。而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有許多適合中小企業在大陸開拓市場的行業,例如:電腦相關服務、一般商品的零售、市場調查、攝影、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印刷、影印、筆譯和口譯、錄音錄影帶分銷、旅行社、建築物清潔及環境服務(排污、廢物處理、廢氣清理、降低噪音等服務)等。
4.中國大陸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給台灣的幅度大於台灣開放程度:服貿談判中雙方開放承諾均應與WTO相比較,才是公平與正確的比較。本次大陸對我開放80項承諾,都是超WTO待遇,而台灣對大陸開放的項目,只有約3分之1優於我入WTO的承諾,3分之1與入WTO承諾相同,另有3分之1低於我入WTO承諾。以此標準來看,服貿談判結果中國大陸開放程度比台灣大。而且我方列入開放的64項服務業中,有27項是先前已經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陸方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給予台灣的開放承諾,範圍已超越其他WTO會員國,對我方而言是重大突破。
5.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沒有開放陸勞,開放陸資可以創造就業機會,不會使薪資惡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根本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台工作,也沒有開放移民,開放的是陸資來台投資,在台灣增雇本地勞工,因此反而會創造就業機會,促進薪資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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