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2年8月8日 星期三

江陳會不應淪為政治操作戲碼

1.本次江陳會警方已向外界說明,只要民眾是平和地拿國旗或標語,就不會予以硬性的驅離。 2.我們不禁想問,綠營發動持中華民國國旗的群眾,心裡真的有國旗嗎?還是只是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 3.兩年前,王丹嘲諷馬政府以高規格迎接「Q咖」陳雲林,綠營隨之起舞,一同撻伐;如今綠營反將陳雲林升格至「F咖」,令人有今夕何夕之嘆。

檢調獨立辦案,並無護短之虞

1.林益世案目前檢調已進行多方蒐證,以還原事實真象。這段期間,不論行政院或是國民黨都高度尊重檢調辦案,並一再重申證據到哪,就辦到哪的立場,並無護短之虞。 2.據報載,檢察官對於雲林、嘉義等縣市的蒐證動作,乃是基於一定事實掌握的前提下所發動;而依目前情況似有違法之情事。期待各家媒體能夠尊重檢調的專業辦案,以使真象早日釐清。 3.近來政界人士端以若有似無的手法,來影射他人有犯罪之嫌,此作法除擾亂檢調之獨立作業外,更無助於政治之清明運作。期待未來各方政黨以實據來檢驗本黨,而本黨亦將以高標準以為自省。

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

投保協議必能提升台商於大陸投資與經營的公平待遇

1.海基會高孔廉副董事長指出示,已經解決的爭端案件無法再追溯,但「尚未解決的案件是能朔及既往」,協議簽署後,政府必然會全力協助台商平反不公平的待遇。 2.人身安全保障問題,本不屬國際投保協定的範疇,但政府因考量台商訴求,將之納入投保協議談判,並且爭取到超越港、澳、外商,比照大陸人民的國民待遇。但大陸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有涉及國安等刑事案件的例外規定,我方多次爭取「無例外通知」的超國民待遇,經多時斡旋仍未被北京接受。 3.ECFA是要送「立法院」備查,執行也要經由「立法院」監督,何來黑箱作業可言?且任何行政體系在醞釀與談判過程中,只要善盡諮詢的義務,豈有步步對外公開,讓對方清楚我方底牌的道理。 4.為了全面保護台商,已經把國際間一般不會納入的企業間爭端(P2P)、第三地投資、人身安全保障納進來。另外,企業和政府間(P2G)爭端解決方式亦有五種之多。政府傾全努力爭取更為全面的保障協議。 5.目前僅依「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台商權益確實有保障不足之窘境。且由於中國地方保護主義盛行,使得台商循當地行政或司法救濟管道無法獲得公平裁決與執行,故台商在大陸投資面臨重大的投資風險。因而各地台商協會早已多次反映應儘速與中國大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以確保台商在大陸投資與經營之公平待遇。

全球經濟惡化,各國紛紛調降經濟預測

1.受歐洲主權債務問題再度惡化波及,全球主要經濟體經濟成長同步減速,美國景氣回升力道疲弱,歐洲前景難以樂觀,中國大陸與其他新興經濟體成長速度雖仍優於先進經濟體,惟多明顯放緩。今年以來,國際預測機構對全球經濟展望,由原漸趨樂觀之氛圍轉呈悲觀,紛紛下調成長預測。 2.根據環球透視(Global Insight)7月資料,預測今年全球經濟成長2.7%,較5月預測2.9%下修0.2個百分點,其中先進經濟體由5月預測成長1.4%降為1.3%,新興經濟體由5.4%降為5.2%,中東與北非地區由4.0%降至3.5%。 3.此為各國共同的問題,並非只有台灣如此。美國預測今年成長2.0%(較5月預測下修0.2個百分點);中國大陸第2季經濟成長續降至7.6%,預測成長7.8%(下修0.3個百分點);日本預測經濟成長2.4%(下修0.1個百分點);另香港成長3.0%(下修0.5個百分點)、南韓成長2.6%(下修0.5個百分點)、新加坡成長2.6%(上修0.1個百分點)。

物價上漲僅是短期季節性現象

七月CPI年增率飆破二%,主要是蔬果價格受天候影響上揚,影響CPI總指數上升1.22%,且油電、燃氣、外食等紛紛調漲所致。

地勇案偏心?可笑的質疑

高雄地勇案引起的爭議,媒體名嘴質疑特偵組辦案不公,喪失公信力,甚至引發白色恐怖的疑慮。名嘴們很有創意的把嘉義弊案與地勇弊案相對比,認為兩者間的偵辦有落差。然而,我們必須指出,名嘴的說法是典型的曲解法令、不當對比。 司法人員,必須要遵守法律程序辦案,要不然就真的會回到以前野蠻的時代,屈打成招。相信這個標準大家都可以理解和接受。可是,如果司法人員依程序辦案,卻被曲解放水、偏心,那只能證明人民對司法有不信任感,總是不相信司法,卻不應再進一步把這個東西扯上政治。 名嘴的對比說法有說服力嗎?沒有 一、收押偏心嗎? 林益世收押了嗎?收了。張花冠收押了嗎?沒有。那為什麼解讀為「辦綠不辦藍」?吳敦義沒事,張花冠不也沒事? 可見,舉例對比的對象不同,我們對案件就會有不同的印象。 林益世應該對比為張瑛姬,吳敦義不妨對比為張花冠。 既然都是用同樣的標準:證據不夠,所以還不能辦。那怎能說司法偏心?最多說司法人員無能吧。名嘴的批評有心醜化政府,可見其心可誅之處。 二、地勇案到底如何? 你知道?我知道? 都知道的話,抓起來就好了不是?就是還不知道才要查。可是名嘴說的好像都知道的樣子。說句不好聽的話,有沒有犯罪,誰最清楚呢?犯人。我們可以合理懷疑知道案情的人、每天叫人去抓誰誰誰的人,其實就是共犯嗎? 三、檢察官可不可以請律師或其他人不准爆料? 當然可以。而且這是法律上明文規定的義務。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原則,其中第3項就規定:「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不得公開揭露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所以,這些人爆料會被用洩密罪抓起來關。 說實話,如果名嘴是說,為什麼檢察官、司法警察可以對外亂放話,沒被抓起來關,那我們還真的必須支持這些名嘴,把這些壞司法人員抓起來。但如果他們叫別人不可以違法,我們卻去抓他們,這才是錯的。 所以,這些名嘴說的可信嗎?算了吧。當娛樂都不屑。聽都不想聽。 政府要是真的聽他們的話,廢了特偵組,第二天他們就要討論:「特偵組被廢,馬英九司法改革玩假的。」 你相信我說的,還是他們說的?

2012年8月6日 星期一

名嘴不應干擾司法機關偵審空間

1.林益世涉貪一案既已進入司法程序,檢察總長亦表明偵辦到底之決心,外界即不宜過度妄加揣測,干擾檢方辦案,應給予司法機關純淨的偵審空間。 2.對於公眾關注的司法案件,媒體名嘴固有適當評論的權利,然而亦應謹守言論自由的分際,必須言有所本,不得以個人臆測之詞,妨礙國家司法權正常運作,甚至圖謀個人利益。否則,不僅是言論自由的濫用,亦是斲傷媒體形象的不智之舉! 3.林益世涉貪固然重挫馬政府清廉形象,然而不能僅此單一個案抹黑馬總統整體用人失當。 2.林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未來是否起訴及審判結果為何,係由檢察機關及法院根據調查所得之事實證據,依法為之,與監察院並無關聯,而檢審機關亦不會受王院長言論所影響。因此,何來官官相護可言? 3.媒體名嘴一再以虛妄臆測的言論,尤其是對於張花冠等人涉貪案,採取反覆不同的標準質疑檢方辦案,甚至煽惑民眾,企圖干擾司法正常運作。此等惡劣行徑,終將為全國民眾所唾棄!

民進黨在兩岸事務展現積極性?

1.如果民進黨真的想積極展現其務實的一面,就應先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民國主權涵蓋兩岸的事實現狀,否則一切的說法都是空談。 2.大陸不可能為了想與民進黨接觸而甘願自毀反台獨的立場,否則其執政合法性將嚴重受到質疑與挑戰。如果民進黨認為台獨主張可被大陸所接受,那祇能說綠營只是一群井底之蛙而已,無視於國際政治的現實。

前駐日代表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有損我主權

1.羅福全身為中華民國的前駐日代表,竟然不承認國家主權,實在是無恥。國人應要求民進黨表態說明該黨的立場為何! 2.如果其他國家有異議的話,早就在1952年中日簽署和約的時候表達反對了。更重要的是,美國、日本等重要國家皆曾在台北設立駐華大使館,證明他們都接受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事實。 3.民進黨也曾執政八年,難道仍支持「台灣地位未定論」?這是嚴肅的問題,蘇貞昌應向國人說明、交代清楚。

面對中國大陸,不能只是「想想」

1.兩岸關係的發展,自2008年國民黨執政以來,以合作代替對抗,期以創造優勢互補、共創雙贏局面。而且,美國亦肯定臺灣在兩岸關係作為上的努力。近四年多來,實為兩岸關係六十年最為和諧的階段。 2.而且經過過去數年的努力,在今年初的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不啻為兩岸關係發展方向的公民投票,而本黨所持和平與發展理念,終獲穩定多數支持,實為對本黨兩岸政策的肯定。 3.如今不幸卻見在野陣營人士,以成立網路論壇方式,去思考如何面對中國。此舉實為退步的作法。再者,領導人自己沒有定見,卻要網友想想,這種沒有擔當的作為,實在無法領導我們公共意志的形成,吾等人士不感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