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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尚在討論中,「黑官漂白」說言過其實


  1. 對於因組改而將部分金融雇員轉為正式公務員乙事,政府內部尚有討論意見,考試院與銓敘部已表達反對意見。依憲法與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有關公務人員依法考選任用事宜係屬考試院職權,行政、立法應予尊重。
  2. 金融雇員有多種來源不宜一概而論。部分雇員固然如媒體所指僅經過內部升等考試,但其中仍有些雇員是經考試合格任用;不分來源一律轉任確有檢討餘地,但原有經考試合格任者,其轉任公務人員資格應該受保障。
  3. 即便相關人員具備轉任公務人員資格,其任用仍需依照依法考選原則,並須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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