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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論貪腐,民進黨過無不及!


1.卓伯源是否涉貪,尚無明確事證,有待檢調進一步調查,外界不應妄加論斷,避免造成「未審先判」的情形。
2.對於官員涉貪,馬總統一再明確表示:政府必須以「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等原則來處理,且「要求檢調機關毋枉毋縱,全力查辦到底,沒有例外,也沒有妥協」,足已彰顯執政黨反貪腐的態度。
3.反觀民進黨,對於涉貪員卻是極力迴護,不論過去執政時期大小弊案,抑或是近來雲嘉兩縣首長等人弊案,均不見民進黨有何反省的言論與態度。
4.尤有甚者,民進黨以雙重標準看待司法。當涉案人員不起訴或無罪時,即盛讚司法清明,起訴或有罪時,卻質疑檢審辦案,甚至誣控執政黨介入司法,司法淪為政治打手,企圖煽惑民眾、混淆視聽,干擾司法正常運作,以達其文過飾非、包疪貪腐之目的。由此觀之,若論民進黨之貪腐,恐無人出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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