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在野黨不應任意鼓動勞工請領一次性勞退


  1. 勞工保險條例第69條已規定,勞工保險如有虧損,在中央勞工保險局未成立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
  2. 201210月爆發的勞保一次金擠兌潮,從馬總統、行政院院長陳沖、勞委會主委到勞保局總經理紛紛出面澄清、保證勞保不會倒,無奈有人就是不信。老年給付請領方式一經擇定即無法更改,也是法律明文規定。發現吃虧了,才嚷著要國賠,究竟是誰之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