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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推動國營事業民營化需依事業性質審慎規劃


1. 經濟部已邀請專家學者成立「電業自由化規劃小組」,由台經院洪德生院長擔任召集人,共同研議我國電業自由化推動方向,初步結論:開放發電業(不含核能及大水力),政府負責輸配電業及成立電業獨立管制機構,以負責電業管制及費率審議。
2.1016月經濟部召開「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討論,通過中油公司民營化作法,認為國內油品市場雖已自由化,然油品及天然氣仍為寡占及獨占市場,將針對中油公司民營化後國內油品及天然氣之穩定供應,及在民營化前天然氣、探勘部門先行分割維持國營之可行性再做進一步探討。
3. 台水公司因屬公用事業,涉及民生用水安全,暫不考慮以釋股方式民營化,惟為提高台水公司經營效率,目前已推動部分業務採委託經營方式,如淨水廠委託民間操作。台糖公司面臨經營環境變遷及市場開放,經營不易,且擁有大面積土地,致民營化推動困難。台糖公司目前正配合公司轉型目標與經營策略,進行營運改造計畫。另漢翔公司過去虧損嚴重,自96年起已轉虧為盈,近兩年績效良好,已逐漸彌補累積虧損,目前經營階層正與工會溝通,朝民營化方向發展。
4. 推動國營事業民營化為政府既定政策,惟仍須考量事業性質,對攸關國計民生的公用事業性質的國營事業而言,將更周延考量民營化可能產生的衝擊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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