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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勞保年金改革—請領金額只是少賺,沒有賠!


1.      現以所得3萬元、工作年資30年,平均餘命20年為例說明:
(1)    儘管目前勞保費率是8%,即便以現今法令規定的最高費率12%計算,被保險人每月繳交保費720元,工作30年共繳2592百元的保費,退休時卻能領回3248千元。
(2)    如果保費調升至改革後的18%時,被保險人每月多繳保費420元,30年一共多繳1512百元的保費,同樣可領回3248千元,所以我們只是少賺1512百元,根本沒有賠。
2.      勞保費的繳交勞資政分攤比率為271,可知投保金額越高的人,按比率計算,所獲得之補助相對較高。
以投保薪資3萬元的人為例,每月應繳的勞保費是2,400元,其中勞工要繳480元,雇主負擔1,680元,政府補助240元。
如果投保薪資是4萬元,每月應繳的勞保費是3,200元,其中勞工繳640元,雖然多了160元,但雇主的負擔也增加560元,而政府的補助同樣多80元,最終請領的計算同樣也多。
   所以並無高低所得勞工的對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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