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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媒體不應審判司法案件


1.我們一再強調,任何司法案件都不適宜媒體審判,因為媒體審判可能是片面不公正的、可能是資料不齊全的、可能是錯誤解讀證據的、可能是謠言或有既定立場的。這些都會影響到司法的公正。
2.媽媽嘴案就是最好的例子,媒體審判呂炳宏三人,甚至還現場模擬,結果,最後三人並未被起訴。如果是媽媽嘴案是政治案件,媒體已定罪三人卻未起訴,不就反而讓人覺得司法不公辦X不辦○?
3.這個國家需要理性,不需要盲目。雙子星案,是弊案,檢調偵辦中,當然可以關心,但過度的媒體審判,只能說是亂源,沒有任何意義。
4.我們相信,如果案件涉及郝龍斌,司法不會放過他。林益世和賴素如都被抓了不是嗎?馬政府不會放過貪污犯的。
5.進一步來說,我們必須強烈譴責媒體審判的行為。台灣人民如果不能夠自律自制,這個國家就會像沒有政府一樣,有什麼前途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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