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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日 星期五

退休公教被污名/「旋轉門」利益迴避條款與教授並無相關


  1. 所謂旋轉門條款、「公務人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但其實很多經濟部、財務部退休官員轉任國營事業主管者比比皆是,政府從來沒有真正釐清旋轉門利益迴避的界限與範圍;再者教育界到底適不適用旋轉門條款也尚不明確,又是立委諸公不顧民生問題,利用短暫議題來增加曝光度了。
  2. 站在私校立場,找些有名教授或社會上有聲望的人來擔任學校行政主管或講座教授,不但可以提高學校知名度,更可因此招攬更多學生就讀,甚至對於學校的教學卓越計畫有更大的幫助;
  3. 再者,公部門或國立大學退休教授到私校服務,並沒有佔到國立大學教授的缺,領取私校新水和公家月退俸,都算是過去付出勞務心力換取的酬勞;很多退休公務人員不是有些都在找人生的第二春嗎?難道都要剝奪他們月退俸!
  4. 台灣私立學校聘請資深教授本來就很不容易,他們當然也不敢聘請一些年輕經驗不足的副教授或教授來吸取經驗而不是傳承經驗;大陸方面目前對於台灣的一些資深教授及退休校長也虎視眈眈,甚至以更高的薪資聘請。如果立委諸公繼續在此做文章,台灣的高等教育也將被中國大陸超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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