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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6日 星期一

綠營別再採二面手法


1.只要在報帳時造假,就應該負刑責,即使學術界也認為如此。學術界只是主張,教師不具公務員身分,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但是,仍適用刑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罪。
2.請綠營人士自己問自己,以往類似案件爆發時你們怎麼說的?別人在修法時,你們有出來說一句話嗎?還是批評修法的人其心可議?以前不罵,今年扯到綠營人士才罵不公平,你們不會覺得心態不正嗎?不汗顏嗎?
3.坦白說,這種爭議,和特別費沒什麼二樣,也是歷史共業,必須修法才能解決。我們支持對於不合理的公務員認定制度及採購制度進行修法,但請綠營不要再採二面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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