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說「洗腦」談何容易,民進黨不用刻意大作文章


1.台灣民主化程度高,電視節目的內容選擇豐富,且大陸廣播影視節目的風格與台灣有明顯不同,台灣人民的接受度有待商榷,更遑論「洗腦」或「滲透」之說。
2.由於大陸影視業者並未直接來台設分公司經營業務,更沒有送審程序,因此不適用該兩條法規之裁罰標準,民進黨不應胡亂套用法條。
3.1990年起,台灣就有部分民眾透過俗稱「小耳朵」的衛星收訊設備來收看境外的衛星溢波節目,多數民眾應非特意為了收看大陸節目而裝設。反之,大陸沿海或特定地區的旅館飯店內,亦有大陸業者裝設衛星收訊設備來接收台灣頻道的衛星訊號,以服務眾多台商或台灣旅客的需求。
4.對此問題,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已表示,雖然目前確實無法可管,但願意與NCC、文化部進行協調,就當前法令不足的部分加以檢討、改善,民進黨不用刻意大作文章。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