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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電價調整符合公平正義,且影響有限


  1. 電價調整方式、實施時間及是否設上限等相關議題,均在研議中,目前尚未定案。
  2. 現行依立法院審定之電價計算公式,僅規定如何計算電價,未觸及電價調整機制,電價常因累積多年未調,以致需要調整時必需調整的幅過大,引起社會不安。
  3. 為使電價調整能真實反映國際燃料成本的變化,有需建立電價調整新機制,使電價調整有客觀的指標及遵循機制,以回歸市場化、制度化及單純化運作。
  4. 台電至去年底累計虧損為1,936億元,今年14月已虧損203億元,若照既定調漲計畫,到年底預計會虧損559億元。若緩漲,還要再多虧137億元。虧損讓全民埋單,不符合社會公平原則。
  5. 原訂10月的調漲電價計畫主要是針對用電大戶,約有67%一般用戶的電價不會調漲,包括33%規模小的商家電價完全不受影響,如每個月用電量在330度、2個月660度以內的一般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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