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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3日 星期一

菲射殺我漁民,政府強硬要求菲國道歉


1.菲國公務船槍殺我國漁民,引發國內民情激憤。案發後,馬總統在第一時間於總統府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並對菲國政府下達通牒,要求七十二小時內,菲國應提出第一、正式道歉;第二、賠償損失;第三、儘速徹查事實嚴懲兇手;第四、儘速啟動台菲漁業協議談判等「四項嚴正要求」。
2.如果仍未獲得菲國回應, 中華民國政府將採取抗議措施,包括第一、凍結菲勞的申請;第二、召回中華民國駐菲律賓大使;第三、要求菲律賓駐台代表返回菲國協助妥善處理本案。如果菲國在七十二小時之後未正面回應,除了上述三項抗議措施,中華民國政府也將採取「第二波反制措施」。
3.除了上述抗議措施外,中華民國政府並於昨日決定12日決定派出由3艘海巡艦、1艘海軍軍艦組成的護漁艦隊,前往台灣本島南方海域進行常態性護漁。
4.中華民國政府對菲國採取一連串強硬措施之際,國內各黨派應團結一致,而不是指會噴口水,或扯政府後腿。當年在民進黨執政年代,我漁民也曾遭菲國無理對待,但當時擔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卻無任何具體措施,也不見民進黨立法委員出面批評,這次在對菲律賓事件上,我政府祭出一連串強硬措施,還要被民進黨雞蛋裡挑骨頭,最終一定會遭選民所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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