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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修法要求罷免需附身份證影本與切結書,並無提高門檻,而是避免造假。

  1. 邱文彥所提修正案,主要是針對公職人員之罷免連署,必須加附身份證影印本及切結書。此目的是為避免罷免案連署產生偽造不實之問題。
  2. 此等修法係比照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有關選舉中,非政黨推薦而由民眾連署參選者之連署規定。
  3. 罷免門檻並未提高。修法增加檢附文件只是為了使罷免審查更為正確無誤,避免有心人造假。
  4. 在野黨不能事事稍不順其意,就胡亂批評與杯葛。根本違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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