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教師罷工權之行使,必須凝聚社會共識

  1. 教師可以組工會,為何不能罷工?由於此舉有違聯合國兩公約(即「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精神,勞動部受到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之要求而進行檢視。
  2. 但是教師一旦若能罷工,或許會引發家長、學校和學生之焦慮,所以,勞動部將徵詢各界意見,並蒐集各國之立法及運作情形,待社會各團體透過對話凝聚共識後,再漸進立法。
  3. 目前由於《勞資爭議處理法》明定教師不得行使罷工,如有涉及權利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仍可依該法第25條第2項的規定,單方交付仲裁,做為教師不得罷工之救濟機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