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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5日 星期一

網路雖有言論自由,但不能違法或煽動他人犯罪。

  1. 網路各方意見表達是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但是仍不能違法,或煽動他人犯罪。
  2. 警方或政府只是更重視時下民眾習慣的網路媒介,以此作為澄清與溝通說明的管道。稱之為「反制」實在小題大作。
  3. 不論郝市長之比喻是否恰當,但是少數人透過違法或暴力手段,逼迫他人接受自己追求的價值,已經違反民主基本核心精神,都必須嚴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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