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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0日 星期五

陳水扁服刑已受禮遇,保外就醫應符合相關規定

1.台北監獄已考量陳水扁卸任總統之身分與社會和諧等因素,給予不同於一般受刑人更為優渥之待遇,確屬禮遇。包括較一般受刑人大一倍的房舍、專屬書房書桌(供其寫作與用餐)、免參與勞動工作且其所賺之稿費完全由家人運用、比一般人多一倍放風時間、多三倍訪客接見時間、更寬鬆的自費延醫、更多就醫醫院選擇、更好的洗澡條件等。若非阿扁,一般受刑如何能有如此禮遇? 2.依據相關國規範,受刑人都必須享有足夠食物、飲水、住所、衣物、被褥之權,且關押房舍必須有充分之立方空氣容量(空間)、地板面積、光源、暖器、通風等。阿扁有床墊(國際規範並無規定監所必須提供床)、棉被,同時由獄方提供50於次診察,並核准其自費延醫。此外,只要醫師判斷同意並符合規定,也可以保外就醫。完全符合基本人權與相關國際規範。 3.馬總統重視陳前總統身體狀況,已指示行政院長陳冲交代法務部、衛生署好好審慎處理扁的健康問題。所謂故意凌遲、消磨心智、摧毀人格之說,根本空穴來風,只想製造對立。 4.陳水扁服刑待遇問題,單純由獄方依其職權,依法處理,大家應理性看待。只要阿扁符合保外就醫之規定(監獄行刑法第58條與施行細則第73條),北監沒有不同意之裡。民進黨與其他人士不應該以政治手段干擾獄方依法行政之作為,誤導民眾、製造社會對抗。 5.目前獄政管理或有值得改善之處,但陳水扁八年執政期間漠視監獄人權改善,現在可謂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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