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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

不護短!是清廉負責政府的表現


1.在面對行政院林前秘書長涉案時,馬總統要求政府團隊必須以「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等原則來處理,並且一再表示:「不論涉案人數有多少,不論涉案層級有多高,不論涉案的範圍有多大,我們都會要求檢調機關毋枉毋縱,全力查辦到底,沒有例外,也沒有妥協。我們要將廉能政府的危機轉化成整治貪瀆的轉機。行政與其他各相關部門,都要努力清查所有可能造成貪腐的毒瘤,杜絕制度中貪腐的誘因,要從制度上繼續努力打造廉能政府」。
2.面對可能貪污案件時,政府抱持「不怕家醜外揚」、「誠實為上」的態度,主動揭發偵辦,是一個負責任政府的表現。
3.綠營人士一再質疑馬政府清廉,並以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掛零作為批評依據。如今政府大力
 整頓肅貪,卻又大肆評擊政府已成貪婪之窩。此種雙重標準的政治攻訐,實令人作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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