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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1日 星期五

財政部呼籲「財劃三法」應儘速修正通過,以根本解決地方財政問題


  1. 係因攸關各縣市財源命脈的「財劃三法」修正草案,一直爭議不斷,遲遲未能獲得共職,但立法院下會期已將財劃法列為優先審議法案,財政部呼籲儘速修正通過法案。
  2. 為符合地方制度法規定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之精神,將中央負擔地方原應負擔之勞健保經費,併入中央統籌分配款。而高雄市獲配財源逐年增加,99年度為412億,100年度增加98億至510億元;101年度增加19億元至529億元;102年度增加11億元至540億元。
  3. 總統尊重民意,且立院修法是全民共同的決定,並非「探囊取物」。
  4. 政院預估修法後五都財源均「只增不減」,新北市推估增加137億元、高雄市101億元、台中市59億元、台南市48億元、台北市21億元。
  5. 財政部早就公開呼籲,財劃法修法應「先求有、再求好」,如果各縣市政府都斤斤計較增減個幾億元,導致財劃法無法修正通過,對於各縣市的損失將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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