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阿扁保外就醫案,法務部依法行政,不受總統或其他政治力指導


  1. 「保外就醫」嚴格而論當然不等於「釋放」,此或許為報紙標題過於簡化所致。馬總統原意應是要釐清外界常有的誤解,認為「保外就醫」就是「戒護就醫」,但實際上保外就醫與戒護就醫是不同制度。
  2. 保外就醫必須依監獄行刑法相關的規定,法務部與監所必須依法行政,非總統一人所能干涉。法務部不是在乎應總統言論;總統與法務部的說法只是呼應現行法律規定!
  3. 現有評估阿扁是否保外之團隊是否專業與具公信力,各界可以檢視。過去審核所有受刑人保外就醫申請案都沒有「不想昭公信」的問題,為何碰到阿扁就有問題?就必須轉彎?
  4. 保外就醫非馬總統主動提出,何來消費阿扁而救民調之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