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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合併選舉之決策權應屬中選會

針對總統、立委是否應合併選舉乙事,民進黨近來批評馬總統是為求2012年連任來算計,這種說法實為混淆視聽:
1、合併選舉與否為中選會之職權,中選會既為獨立機關,應由中選會成員考量選務辦理之各項因素,獨立決 定,不受政治干預。
2、國民黨固然對於合併選舉有所討論,但此乃供中選會參考各界聲音之一種,最後仍應由中選會獨立決定。各界對選務有各種討論,最大在野黨應該秉持開放態度,無須預設立場。
3、國民黨對於簡併中央與地方選舉早有主張,且於執政後持續修法(如地制法)推動,目的在於減少頻繁選舉對社會造成的成本與情感割裂,並非專為馬總統一人量身。
4、民進黨過去也曾主張簡併選舉,惟執政八年尚無具體進展。
5、民進黨對於選務辦理亦可表達意見,供中選會決策之參考。不要在各界討論時不表意見,等到決定做出後才大加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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