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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5日 星期二

台灣公投法比世界許多民主國家進步,門檻也屬合理!


  1. 舉凡美國、德國、英國、加拿大、荷蘭、比利時、瑞典、日本等,其公民都無權對全國性的公共事務進行對政府具拘束力的公投,頂多只是諮詢性公投,政府可以面片選擇是否接受結果,相較於我國,我們可以直接參與全國性公共事務,我們的公投法其實遠比許多歐美民主國家更進步。
  2. 公投不可能沒有門檻,但是門檻之高低取決於一個國家的價值選擇與政治文化等諸多複雜之因素,並無絕對定論。
  3. 台灣公投門檻,大致義大利相同,而義大利在歐洲行使公投的頻繁程度僅次於瑞士,更是單一體制國家裡次數最多的。而美國、德國、加拿大的地方層級公投,門檻高於我國公投法現行門檻者,也所在多有。
  4. 台灣內部還存有諸多重大政治分歧,且代議政體基本上也順利運最並能反應多數民意,降低公投門檻可能會引發社會的穩定。且25%民眾即可決定一個國家的重大政策,門檻也非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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