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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7日 星期三

明知有人犯罪還力挺,才令人不敢恭維


1.沒有人是神,10年前誰知道陳水扁會貪污?
2.即使司法判決政治人物有罪,還是有人力挺到底,像吳乃仁等,賴市長不也力挺到底?可見支持一個人與否,和這個人有沒有被司法起訴無關。重點是這個人是否真的可被相信。我們不能因為李朝卿被起訴,就說馬英九一定識人不明。否則,賴清德市長不只是識人不明,更是與犯人同流合污。
3.馬英九為李朝卿背書,只要當時李朝卿確實沒有犯罪紀錄,沒有貪污的風評,基於人性本善,這個背書就是對的。沒什麼好後悔或否認的。
4.李朝卿有沒有罪,還不知道。應靜待司法調查。
5.任何關於檢方縮小調查範圍、基層高層鬆口氣的說法,都沒有根據,只是謠言和猜測。有證據、有線索,請提出。不負責任亂放話亂戴帽子,令人不敢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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