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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8日 星期二

新版證所稅是現階段最佳版本


1.現今的修正版本已考量到證交稅隱含部分證所稅的內涵,撤除最為人所詬病的8500點天險,散戶不課,考量大戶、中實戶,不願進行總歸戶,每年賣出股票10億元以上大戶亦改採「設算為主,核實為輔」,稅率千分之一,且有回溯條款,只要通過後,即使股市漲到8500點以上,多扣的都會按照通過版本退還。
2.至於本來第一階段的核實課徵對象四大類: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達100張、出售 2013年以後掛牌的初次上市櫃股票(IPO)逾10張者、出售未上市及未上櫃股票、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買賣證券交易所得,這是證所稅課徵的主要精神所在,應該繼續。
3.或許現今的證所稅修正版本無法盡如人意,但這就是妥協的設計,換取市場運作的順利性,已是現階段各方妥協的最佳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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