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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4日 星期一

草案仍有討論空間 媒體不應斷章取義


  1. 由於NCC為獨立機關,政府尊重NCC委員經過合議制之後所施行的政策決定。且近年來多起不同媒體平台間的合併案件,NCC作為國家的通訊傳播主管機關,提出部分修立法草案,以因應時事所趨,唯相關草案內容是否過於積極,NCC仍提供全民開放的討論空間,也多次舉辦相關公聽會,若僅因部分修正草案就斷定政府成為限縮新聞自由的怪獸,則是言過其實。
  2. NCC在反壟斷法中並非對平面媒體提出一致性的規範,僅限於參與整合的「全國性報業」,媒體不應斷章取義。
  3. 這些法案仍在研議與討論階段,各界對於草案內容仍可以表達意見,並非最終定案。
  4. 且相關立法仍須經過立法院之立法程序,各界若有意見,也可在立法階段提出討論。
  5. 以尚在討論而未定案的內容,來批評政府限縮言論自由,恐過於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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