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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4日 星期一

遵守議事規則,服從多數,立法院即可避免衝突!


  1. 立法院是合議機關,最終仍必須以多數為依歸。少數雖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在辯論與表達意見後,應該服從多數意志,此方為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
  2. 政府是否亂修法,民眾自會有評斷。只要符合正當立法程序,並獲得國會多數支持,並非多數暴力。我國還有大法官司法審查制度輔助,加上定期改選來自民眾的課責,執政黨必須對政策負起政治責任,在野黨毋須過慮。
  3. 國會議員應該遵循立法院議事規則,不該以非法或不當手段干擾議事進行,或以少數強迫多數低頭。只要大家都遵循議事規則,立法院不會發暴力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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